为贯彻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结合广西实际,我厅启动了《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寄送正式函件或以正式函件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反馈我厅,并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一、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
接收地址:fgzh@kjt.gxzf.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308室,邮政编码:530022。
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字样。
(三)传真方式
传真电话:0771-2618410。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4月23日。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科技厅法规综合处联系。
联系人:周小兰 电话:0771-2635302。
附件: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zmhd/zjdc/myzj/t854943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